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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7-28 新一工程咨询


武政发〔202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在武各单位:

现将《武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本文有删减)


武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

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37号),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全市经济在二季度企稳发力、全年稳中有进,全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政策方面

1.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6个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密切对接国家新增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市财政在收到上级留抵退税库款2个工作日内,将县区所需资金拨付到位,确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全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将在全市范围内约谈通报,并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核减。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保障,确保减税降费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需求。

3.加大专项债券支付使用和争取力度。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月通报和穿透式管理机制,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确保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今年专项债券资金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债贷结合”等途径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后续配套融资支持。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一批专项债券项目,提前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4.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等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大“政采贷”支持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6.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在落实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7.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货币金融政策方面

8.协调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组织协调市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对困难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用好国家汽车企业商用货车消费贷款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政策。

9.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落实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政策。按照符合使用条件地方法人机构季度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依托核心企业,优化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积极开展“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县区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自主制定贴息政策。

10.协调加大服务业重点行业信贷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公路铁路运输业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给予贷款贴息。

11.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发挥指导性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维护存款市场良性竞争秩序。

12.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利用好“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好国家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政策。

13.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农业发展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协调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及时向银行提供“项目清单”。

14.全面落实金融服务政策。对全市有贷款的市场主体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对应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做到金融支持政策户知户晓、应享尽享。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简化评审评议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发生后需启动问责程序的,优先启动尽职免责认定程序,合理进行责任认定,全面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15.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依托武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甘肃信易贷”平台、“陇信通”平台,加快构建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接入机构,共享涉企信用信息,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

三、工业经济方面

16.鼓励引导企业扩产增效。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督促市域内煤炭保供企业抢抓电煤保供机遇,在落实安全、环保等措施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力争多做贡献;支持亿元以上骨干企业增线扩能,实现稳定增长;引导碳基新材料企业加大技改力度,着力延链补链强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指导产销两旺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促进新建成项目达产见效,尽快形成工业增量。引导市内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稳定协作关系。紧盯停产停工矿山,一矿一策助力矿山企业复产达产。

17.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梳理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目录和问题清单,密切关注和监测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供需情况,定期发布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企业产品供需目录。按照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合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电力电煤保供方案》《电煤保障应急预案》《天然气分级保供应急预案》等工业要素应急保供配套方案。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合法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18.强化工业调度和服务保障。坚持市、县区、园区三级调度机制。落实领导包抓制度,督促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合理安排排产计划,力争满负荷生产。发挥“驻企联络员”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用工、用电、融资等方面问题。强化部门协调会商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促进上中下、大中小、产供销协同发展。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强化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工业生产平稳运行。

四、投资政策方面

19.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跟踪落实中央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长远、适度超前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和网络型基础设施项目,建立上下对应的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及债券资金重点保障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开工项目。对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全面保障,不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按照省级授权承接做好国有未利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提高市县用地自主权,提升审批效率。

20.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水资源配置、江河主要支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凉州区调蓄水池、红崖山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景电二期古浪灌区2号调蓄水池、天祝干渣沟调蓄水池等重大水利工程。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处,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引大入秦延伸增效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21.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加大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黄河流域庄浪河天祝县城段水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持续推进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民勤生态示范区和天祝生态补偿综合试点县建设,争取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细落实。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

22.加快交通、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加快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G312线安门至古浪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尽早获批开工;推动武威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取年内申报立项。加快推进G569线武威至仙米寺高速公路、G312线界牌至安门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S584线民勤至西渠、X157线武威至下双、S308线直滩至八步沙公路等一批普通省道及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全力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等民生工程,新改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1845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5座,实施村道安防工程348公里。落实《甘肃省打造路衍经济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推动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7座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建设,确保“十四五”第一批新能源及国家第一批大基地光伏治沙项目按期并网。大力实施调增配农网项目和农网巩固提升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全力推进配变能效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配变能效。

23.推进实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城镇化和强县域行动衔接,精准把握功能定位,以城市服务型、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先型、文旅赋能型、生态功能型为重点,立足特色优势,全面落实我市2022年度强县域行动任务清单,加快实施以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领域为重点的补短板项目。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管网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和停车设施,提升城市和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绿地倍增行动,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加大对园区“七通一平”、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厂房、污水处理和检验检测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2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排查,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一户一策”制定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聚焦大中型安置区,持续改善农村公路、农村供水、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条件。深入推进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发展壮大“8+N”现代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发展。加快推进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一体推进乡村水、电、路、气、房、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断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25.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加快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年内完成地质灾害威胁区、地震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范围内群众搬迁。实施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拉动家居、家电等消费。落实“一户一宅、建新腾旧”政策,争取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推进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复绿。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对安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26.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市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各类助企纾困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方式到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

27.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土地收益市县留成部分纳入政府预算管理。鼓励将基础设施项目周边的砂石料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等,依法依规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建设外的其他社会投资人,出让收益地方分成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该项目建设。鼓励各类资本参与铁路股权受让,盘活铁路资产。

五、招商引资方面

2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组织参加第28届兰洽会、甘肃2022全球招商大会、“一带一路”产业推介及经贸洽谈对接会、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项目对接洽谈会等系列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筹备组织“侨领侨商武威行”、云招商推介会等活动。加大“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力度,聚焦全市7条重点产业链及陆港外向型经济,推进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乡情招商。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开复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项目代办机制,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手续代办、政策咨询等服务;及时兑现优惠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29.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培育更多民营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3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打造便捷高效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简化注销登记程序,深入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信用承诺制等改革,进一步提升水电气报装服务质量,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优质高效政务环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能力和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能力。营造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依法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规范和精简证明材料,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对存在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中小微企业,指导企业完善修复资料并实行即时审核,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推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广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六、消费外贸方面

31.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和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利用我市能源结构优势,加快建设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落实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政策。举办各类汽车展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32.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市内平台企业和新业态,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创新创业、小微企业等税费支持政策。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流量支持。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加强网约配送员、驾驶员等平台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完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监管模式,严厉打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

33.多措并举刺激消费。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创新促销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扩大补贴促销范围。鼓励各县区采取发放消费券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居民消费。深化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开展贯穿全年、连通全国的“应时优质甘味农产品大品尝”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加大电子商务在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社区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打造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组织开展电商技能提升培训,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34.推动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改进提升游客便利化措施。用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抢抓6—9月旅游黄金季节有利时机,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原则上执行不低于5折票价优惠。持续加大旅游精品线路品牌、知名景区景点推介力度,通过重大节会平台、旅游发展联盟、行业协会等,推动市内旅游及与低风险地区跨区域旅游,与周边省市资源共享、线路互推、客源共建。大力挖掘商务会展、生态康养、休闲度假、户外运动、红色励志、研学旅行、非遗体验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引客入武”。继续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确保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在黄金季节稳步攀升。

35.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积极拓展德国、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支持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引进有实力的运营企业,加快提升运营能力和效益,稳定运行国际货运班列。同时,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为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入驻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提供更多便利条件。细化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0条措施,加大政策宣传推送,用足用好政策措施。

七、粮食能源安全方面

36.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全力保障粮食收割入库,做好收割机械交通保畅工作。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交易。做好粮食收购前的资金、仓储准备工作,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应收尽收农民余粮。全面完成4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耕地轮作试点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效调动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

37.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积极有效增强我市煤炭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加煤炭供应量。

38.提高煤炭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和水平。加快储煤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地方成品油储备管理机制。督促县区政府、城燃企业落实国家要求的储气任务。

39.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武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31个勘查规划区块的勘查开发。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积极引导空白勘查区块矿业权投放,开展申报省级地勘基金项目与商业勘查项目,对正在实施的3个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加快勘查进度。对已完成公开出让的探矿权,督促指导竞得主体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规划砂石料开采布局,保障重大项目砂石资源供应。

40.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重大项目尽快实施,争取以武威为起点布局建设陇电入浙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建设2×100万千瓦调峰煤电项目。全力推进“十四五”第一批20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和国家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武威1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加快推进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具备核准条件。加快全市煤电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面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保障电力供应。

八、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方面

41.科学有序实施疫情防控,坚决防止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严格落实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省外疫情输入防控措施的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不准对省内市州人员设置出行限制。

42.推动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情形实施督查督办。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运司乘人员全部纳入“白名单”,建立“白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并与市外、省外“白名单”互认。对运输车辆适时办理通行证,对在中高风险地区穿行或暂时停留不超过4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再赋码带星(*)。在货车司机较为集中的区域场所建立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在符合通行要求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健康码异常状态。

九、助企纾困方面

43.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范围内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由企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并签定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落实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用户偏差考核费用减免政策,支持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积极引导新能源电力参与中长期交易,提高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继续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开展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加强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降低资费、在招标领域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等政策。

44.落实阶段性减免房租政策。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发挥园区企业孵化器、创新就业基地、标准化厂房等孵化平台作用,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入孵门槛,放宽孵化期限,政府投资运营和国有企业运营的各类孵化平台全面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45.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落实已出台支持服务业41条纾困扶持政策。从2022年6月起执行到12月底,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费用按属地原则分级承担。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2022年4月12日后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按照《武威市引客入武奖励实施细则》,对旅行社给予相应补助。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等活动。

46.加大物流枢纽和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枢纽货物集放、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加强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能力建设,保障各类重要生产和生活物资紧急状态下能进能出、快进快出。发挥服务业发展资金引导作用,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十、保基本民生方面

47.实施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简化租房提取要件,合理提高提取额度,落实按月提取要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预售资金交存使用规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跨节点拨付预售资金。优化住房领域金融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鼓励县区政府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确定按揭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县区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房地产行业纾困扶持政策。

48.鼓励重大项目和国有企业积极吸纳就业。鼓励各类项目建设单位选择一批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广泛组织吸纳当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等,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鼓励市属国有企业采取“社会实践+毕业引进”的方式,探索建立企校合作长效机制。鼓励中央、省属在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3—1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9.加大就业服务保障力度。常态化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强化人岗供需匹配,实现市场主体恢复和就业增加双促进。引导各类培训主体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支持县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加大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撮合对接力度。

50.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认真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措施,管好用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县区的倾斜支持力度。落实教育、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就业专项等补助资金随人口流动可携带政策,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利用“津甘技工”东西部劳务协作品牌,精准对接天津市劳务市场,推动脱贫人口劳务输转。鼓励引导劳动力资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用工需求实现优势互补,引导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在市内实现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建立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跟踪服务机制,因人制宜落实就业帮扶措施,帮助实现再就业。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为毕业生推荐合适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将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在15%的基础上提高至20%。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就地就近吸纳武威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空缺岗位要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

51.加强社会民生兜底保障。用好中央和省级下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全部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结合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发放一次性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疫情期间发生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期和过渡期精准生活救助,并将当年受灾群众纳入冬春救助范围。

52.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交通运输、建筑、危化品、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狠抓政策落实落地

53.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抢抓国家和省级一揽子支持政策的窗口期,工作再加劲、措施再加力、进度再加快,攻坚克难、勇于担当、靠前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54.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按照工作分工安排,顶格执行政策、高效抓好落实。市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需要配套出台实施细则的,根据本领域本行业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并抓好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创新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有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第一时间与市场主体见面。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行“政策找企业”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直达、及时惠及各类市场主体,有力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政策惠及面,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发展信心。

55.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月调度、季盘点”,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各县区落实国家、省级及我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对政策落实缓慢、执行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问效。

原文:https://www.gswuwei.gov.cn/art/2022/6/21/art_177_894485.html